外墻保溫材料和建筑物高度有什么關聯?
建筑物按其高度和層數可分為低層建筑、多層建筑、高層建筑和超高層建筑。住宅建筑中一般把1-3層稱為低層建筑,4-6層稱為多層建筑,7-9層稱為中高層建筑,10層以上稱為高層建筑。而在《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中,把總高度超過24 m的公共建筑和綜合建筑稱為高層建筑(不包括高度超過24 m的單層主體建筑)。超過100 m的建筑,不論住宅或公共建筑均為超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是建筑節能的重要手段之一,外墻保溫材料和建筑高度有哪些關聯呢?湖北保溫板廠家告訴你其中關聯!
在我國,外墻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主要分為A級、B1級、B2級和B3級四個等級,其中A級為不燃材料,比較常見的有巖棉、真空絕熱板等。B1級為難燃材料,比較常見的如經過特殊處理加了阻燃劑的EPS/XPS保溫板等。B2級為可燃材料,多見為EPS膨脹聚苯泡沫保溫板與XPS擠塑板。B3級為易燃材料,這種多見為聚苯泡沫為主材料的保溫材料。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016—2014中有規定:
1.住宅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 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 級;
(2)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 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 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 級;
2.除住宅建筑和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 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 級;
(2)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 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 級;
(3)建筑高度不大于24m 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 級。
由此可見,外墻保溫材料的防火性能和建筑高度有著密切的關系,建筑高度越高,防火等級的要求也越高。
目前應用最廣泛的保溫方式是外墻外保溫,保溫材料在基層墻體之外,受溫度變化、風、雨等自然環境的影響,建筑物越高,材料所受的風壓越大,外保溫系統被大風刮掉的現象并不少見,因保溫材料不防潮防水影響保溫系統耐久性和保溫效果穩定性并導致外墻脫落等安全事故的情況也不少見。
高層起火、高空墜物都是非常嚴重的安全問題,所以用于高層建筑的外墻保溫材料的各項性能指標需要更高的要求。
鄂州市海昶新型環保材料有限公司是武漢水泥發泡板廠家,專業從事建筑節能產品、建筑保溫材料研發、制造、銷售及施工的高新科技企業,主營產品有水泥發泡板、泡沫玻璃板、粘結砂漿、泡沫陶瓷板、抗裂保溫砂漿、復合石膏板等墻體保溫材料,防火防潮隔音保溫,多年生產經驗,規格齊全,價格實惠,耐高溫,耐腐蝕,泡沫玻璃保溫板、泡沫陶瓷保溫板、水泥發泡板廠家直銷,質量值得信賴,歡迎來電咨詢13720113553。
版權所有:鄂州市海昶新型環保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華容區華容鎮楚藩大道8號
銷售熱線:
廖先生 15608629618
黃先生 13720113553
周先生 13971627844
鄂ICP備19014019號 技術支持: 武漢網站建設與推廣
湖北海昶水泥發泡板廠家 , 歡迎來電咨詢!
掃一掃 聯系我們